对于政府,紧要的是是否具有长远眼光,和能否摆脱自福利(中国政府我称之为自福利型政府)和利益集团的掣肘。
如果中国经济步入中年但还在打工,这个经济就有问题。一个大国的经济战略,当然要有至少二、三十年后的战略设想。
可见即使真有国家安全问题,航母也未必是个良好的解决办法。大国当然有国家安全的问题。这个地位,大致到太平天国以后才被美国取代。这里最敏感、却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是我们的市场经济需要什么样的政治框架。至少从宋代到清末,中国当了几百年的世界第一大经济体。
大国意识的膨胀和这种小民的无助感相互撞击、冲突,自然产生了强烈的心理挫折。连萨尔瓦多、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纳米比亚、安哥拉等等听起来很落后的国家,也排在中国之前。中国为什么那么多人有移民倾向?想想其中的道理吧。
于是我亲眼看到,党领导一切直接导致了党的干部优先占有优质社会资源,而整个社会的活力远不如生产资料被民间分散又广泛地占有的私有制经济时代。虽然重庆地方政府要实现共富的决心可嘉,但是,当一个国家大多数地方国有企业都被政府贱卖(应该也包括重庆吧?)、国有的土地被有着国有资源使用权的人们拿去做私人交易达十多年之久时(应该也包括重庆吧?),我要怯生生地问一下:谁与谁去共富啊?。连荣氏企业创始人荣德生都是钱庄学徒出身。而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毛泽东已经通过在农村实现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在城市实行工商业改造、在行政上建立城乡两元户籍制度从而成功控制了中国的所有资源,他还有什么干不成的?请注意, 1956年实现了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国家就垄断了所有的社会资源,社会上就没有了资源。
本来,将所有的生产资料从地主资本家这里夺来,是有说法的。但是事实证明,这样做的结果、这样做带来的灾难祸害,超过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任何社会。
这里,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的居民人均储蓄额是最好的证明:在1962年到1972年的十一年里,占总人口82.5%的农业人口人均储蓄额最高2.8元,最低1.7元,平均2.2元,文革结束的1976年,农民的人均储蓄额是4.8元。国家的力量空前强大起来——其实也就是掌控资源的少数人的力量空前强大起来,与民无关——近十几年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属于民的农民工可能开厂办厂吗?。一个国家的各级权力持有者随时准备逃离母国,他们能带领无权势的普通人共富?你可以信,我不会信。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国家,这绝对的权力本身已经体现为私产,要谋私也已经到顶,那么,阿克顿勋爵的话在中国应该改成权力导致胡作非为,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胡作非为。
1958年春,离实践反监督的1957年一年还不到,毛泽东就想当然让钢产量去翻番、想当然号召大办人民公社,让农民砸了锅灶去吃大锅饭、去享受吃饭不要钱的共产主义生活。在当今中国,要言共富,就不能避开少数人利用国企贱卖而暴富的事实,就不能避开少数人将国有的土地和在原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楼盘改在自家姓氏下的事实市场繁荣了,经济腾飞了。由此,怎么可能会出现那么多的食品门事件呢?然后,回望达芬奇家具门事件可以发现,中国的法治还存在诸多缺漏,比如这些家具竟然可以在政府监管之下出口至保税区,然后又进口到市场,一日游之后就变成国外原产同样商家在东窗事发之后,竟然首先想方设法进行可谓睁眼说瞎话式的辩护,企图逃避责任。
首先,在法治状态下,诸如香港的《货品销售条例》等规定都已经明确地对消费品的市场流通设定了标准和规则,那么商家须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来进行商业运作,如正确地标明产地等等,因为可以预见其后的政府监管部门也会严格执法,因为监管稍有懈怠便要承担在一般人看来也许难以忍受的法律责任。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市场早就开放了。
但是,让人困惑的是,香港、美国等发达地区或国家实行的也是自由开放的市场政策,为何就不会接二连三地出现中国大陆目前所呈现的诸多有违良心道德的商业门事件呢?当然不是说香港、美国等地的商人都没有遵循利润最大化原则而只管去做慈善家了,他们同样会在制度的架构下费尽心机去蓬勃发展自身的事业。在经济话语霸权的现代中国,也许我们应该再次深刻反省依法治国这一法律话语,毕竟从一九九九年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庄重地载入宪法之后,迄今已逾十年。
虽然从自由市场的角度,达芬奇家居公司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其所采取的诸多卑鄙手法也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但从正常人的理解来看,毕竟这些手法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底线而应该受到谴责或惩罚,方可消解消费者心中的怒火。同样,如果一味地强调市场经济本身所带来的成就,在现代化的背景下,反而显示了一种落后的愚昧,因为历史上与其相对的计划经济体制早已不再适应现代的需求。虽然彼时的市场也井然有序,但缺乏生机与活力。如果不是新闻媒体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爆料了其中的丑象,说不定达芬奇家居公司很快就在一片鲜花和掌声中上市了。即使在消费品进入市场之后,在法治状态之下,如果在正常的范围内发现了瑕疵产品,那么消费者也可以如实地获得利益上的赔偿,对此不存在任何讨价还价的空间,就如同俗语所说的杀人必须偿命。这种后果的严重性也十分明显,那就让人民对整个市场乃至社会逐渐失去了信心,对政府的执法也慢慢地失去了应有的信任感。
同样,现在大陆很多人士选购物品首先是对同类产品进行比较,并时常是通过自己的嗅觉、听觉、味觉等功能来对产品质量进行经验性检测,以防上当受骗,而产品所标识的说明或承诺在一定程度上已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反观中国大陆,社会已经逐渐偏离了诚信的轨道。
但是离开了法治,让我们心存担忧甚至恐惧的是下一个可能马上发生的食品门或家具门之类的事件,当然所有人都难逃其中。这三十年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市场不断繁荣活跃的三十年。
正是由于市场偏离了法治,才导致了商人可以自由地为所欲为,因为其已不须去考虑所谓的规则乃至法律。但是市场开放之后,我们所面临的不是沾沾自喜于市场的开放,因为这只是极度封闭及大幅落后之后走出的一小步而已。
在诚信社会里,公民一般都自觉地遵纪守法。从道德的角度来说,这些商家固然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底线,视人民的生命健康于不顾,只想着往自己的腰包里赚取黑心钱。个人曾试图侃价了两回,得到的却是商家鄙视的眼神,甚是无地自容,也让人反思许久。但是借着我们自己一直鼓呼的市场经济这面旗帜,换个角度来看,这些商家似乎并没有违背自由市场的基本规律,即追求利润的最大化。
市场看上去不管有多么繁荣,如果偏离了法治,就会导致商人失信造假,为所欲为,因为其已不须去考虑所谓的规则乃至法律,结果就是让人民对整个市场乃至社会逐渐失去信心面对达芬奇家具门事件,人们在赞扬媒体立了大功的同时,无疑都在强烈谴责经济领域的欺诈或唯利是图等现象。比较来看,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自由市场在很大程度上与法治是相互契合的,而中国市场的自由发展却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法治的轨道。
但殊不知,这些质量检验等诸多事宜本来都应该是由政府监管部门来严格把关的,现在却在很多情形下将其交给了人民自己来检测。这种现象现在可谓俯拾皆是。
虽然这是一个很小的细节,但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市场诚信的构建程度。如果说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那么遵循规则、践行法治无疑就已经为市场提供了基本的道德底线,从而可以防止并杜绝类似达芬奇家具门事件的发生。
可见,这种失去诚信的社会现象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归结于法治的缺位,即权力部门没有身体力行应当履行的法律责任,从而使得人民对政府所监管的社会逐渐失去了信任,当然也就难有诚信可言了。达芬奇家具门事件在一定程度上让我们看到了繁荣市场背后的法治困局。但是历史经验从来都告诉我们,一旦真正地触怒了人民,输家必定是腐朽的政府乃至整个国家。但是在中国香港,绝大多数(不排除极少数地方)购物区都根本不存在讨价还价这回事,因为在一个讲究诚信的社会里,何必首先以一种骗人的姿态标个假的虚假,然后双方再PK彼此侃价的功力呢。
这种现象对于当今中国似乎已不是一种偶然,因为之前也经历了很多类似的事件,如毒奶粉、瘦肉精、黑心棉等等。如果商家不遵守规则,一旦发现也会面临可能让其倾家荡产的后果。
从经验的层面来看,发达国家或地区都型塑了一种诚信社会。时至今日,我们仍然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之中,虽然已经宣称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所有这些都足见作为法治精髓的规则意识早已被政府部门乃至商家蹂躏于脚下。也许有人会说,你不该贴假国际标签、不该假冒进口云云,但是反过来,你不贴,不追求利润最大化,但别的商家发现了窍门就会抢先一步去贴或进口等等,那岂不是把自己可以抢占的商机拱手让给别人,等着淘汰的命运嘛。